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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

来源:律界星2022-05-254929人看过
导读:一、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 1、要采取留置措施必须要先立案,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留置措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

一、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

1、要采取留置措施必须要先立案,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留置措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二、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1、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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