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律界星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律界星2022-05-253758人看过
导读: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三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属于什么犯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主体是谁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主体是谁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