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不能免于起诉-律界星

妨害公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不能免于起诉

来源:律界星2022-05-25654人看过
导读:一、妨害公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不能免于起诉 1、行为人的妨害公务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免于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

一、妨害公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不能免于起诉

1、行为人的妨害公务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免于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妨碍公务和妨害公务有什么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1)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就具体的侵害对象而言,通常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2)在犯罪方法上,前者通常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后者则不限于此,以和平演变等方式危害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也构成犯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除外)。

(3)从犯罪的危害结看,前者系刑法理论中的抽象危险犯或实害犯,对于后一情形,必须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达严重之程度为必要;后者则系行为犯,即一经实施即达既遂,并不要求发生现实的危害结果,也不需要考察行为是否已引致危害国家安全的危险。

3、从犯罪主体来看,二者虽都可由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但在实践中,后者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多是那些窃据国家重要职位,具有较大政治影响力的人;而前者的主体多见为普通公民。

4、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这是二者最本质、最关键的区别。前者在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但不限于此;后者则只能出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

综上所述在部分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拿到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往往不能被作为减刑的依据,这是因为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造成了阻碍,被害人的谅解仅仅能减轻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造成的危害结果,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性后果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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