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终结后怎么做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如果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法庭辩论要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加到本诉讼中与之有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中来,他与该方当事人的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时候,他们之间是统一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辅助该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当涉及参加之诉中权利的享有或责任的承担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此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针对与之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
4、互相辩论。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未被法庭认定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情限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如果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
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
打官司律师费应该由哪个出 打官司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出。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欠款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等方面法律咨询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
最终,驾驶员因为超速被罚款1000元记12分,因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被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车辆已被交警部门暂扣。交警
哪些案件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1、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第三条
官司输了律师怎么算 律师费和官司输赢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请律师是帮你打官司的,有劳动必须有报酬,所以你支付律师费是天经地
一、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范围按《办法》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