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怎么办-律界星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怎么办

来源:律界星2022-05-254702人看过
导读:一、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怎么办 1、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议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复议决定,通知

一、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怎么办

1、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议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复议决定,通知监察机关。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九条

二、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程序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关押处所等;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有关告知事项。

特别关注:检察院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备案。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

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一经宣布,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应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议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出复议决定,通知监察机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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