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什么叫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
知识产权类型案件的合作收费报价为了更专业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和非诉专业法律服务,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专门成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
中止鉴定与终止鉴定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鉴定期限的,应当中止鉴定: (一)受检人或者其他受检物处于不稳定状态
律师会见了解案情的法律依据 1、《刑事程序法》第96条第2款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公诉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
我于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现正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我知道我国经过修改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听说修改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为确保监所安全和律师会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
当你决定为自己的案件聘请一个律师,但请一个怎样的律师才能对自己的案件有帮助。无论是熟人介绍的,还是自己寻找,按照以下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