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子女能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律界星

民法典中子女能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来源:律界星2022-05-267926人看过
导读:一、民法典中子女能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不能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应该由利害关系人向代子女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

一、民法典中子女能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不能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应该由利害关系人向代子女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

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指在收养法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未成年,需要法定代表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子女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而是由利害关系人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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