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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有哪些

来源:律界星2022-05-267887人看过
导读:一、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一、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同,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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