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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抗诉的案子是否开庭

来源:律界星2022-05-261794人看过
导读:一、检察院抗诉的案子是否开庭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检察院抗诉的案子是否开庭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对于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一般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第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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