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婚姻无效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行政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婚姻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行政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界星相关律师。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执行程序 1、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的定义 狭义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只包括对司法裁判的执行程序,它是指人民
一、债权产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
反诉答辩期是多久 反诉的答辩期一般是15天,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诉前保全的财产,法院接受保全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后立即执行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部不起诉的,法院会解除
律师是专业人士,这是毫无疑问的。经常听人这么说:某某律师是“学院派”,其实我们惯常印象中的“学院派”是指那些理论功底深、
(1)学历上的差别。按照《律师法》第6条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条件,即"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
一、律师随意发律师函违法吗 律师有发律师函的权利,但律师不得随意发律师函,随意发律师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要承担法律责
居民吕先生的父亲于2001年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90平米的住房。父亲在世时,这套房子由吕先生的父亲和吕先生的弟弟一家人一
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财产或者合同方面的纠纷,很多时候这些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是也有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