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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多长时间再次起诉

来源:律界星2022-05-262286人看过
导读:一、公司解散多长时间再次起诉 关于公司解散多长时间再次起诉,可知公司解散的,如果违反清算程序侵害侵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害后3年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

一、公司解散多长时间再次起诉

关于公司解散多长时间再次起诉,可知公司解散的,如果违反清算程序侵害侵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害后3年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涉及到公司解散的事由的时候,如果违反清算程序侵害侵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害后3年内向法院起诉的,具体的规定如上。律界星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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