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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赔偿后可否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律界星2022-05-261286人看过
导读:一、获得国家赔偿后可否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获得国家赔偿后,如果符合附带民事诉讼情形的,仍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一、获得国家赔偿后可否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获得国家赔偿后,如果符合附带民事诉讼情形的,仍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申请保全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在获得国家赔偿后,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符合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是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需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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