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但撤诉应承担责任-律界星

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但撤诉应承担责任

来源:律界星2022-05-2610079人看过
导读:一、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但撤诉应承担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起诉的,虽然起诉人申请撤销,但伪造证据起诉已经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不构成犯罪给予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但撤诉应承担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起诉的,虽然起诉人申请撤销,但伪造证据起诉已经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不构成犯罪给予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伪造证据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的,属于妨害司法行为,起诉人撤诉的,也要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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