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有精神损害赔偿吗-律界星

行政诉讼法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来源:律界星2022-05-267608人看过
导读:一、行政诉讼法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行政机关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

一、行政诉讼法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行政机关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可以起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相关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