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应诉属于民事诉讼吗-律界星

强拆应诉属于民事诉讼吗

来源:律界星2022-05-265732人看过
导读:一、强拆应诉属于民事诉讼吗 1.房子被强拆,应对房屋征收部门提起诉讼,由于房屋征收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强拆应诉属于行政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

一、强拆应诉属于民事诉讼吗

1.房子被强拆,应对房屋征收部门提起诉讼,由于房屋征收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强拆应诉属于行政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房屋征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强拆的被诉机关是房屋征收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因此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房屋被征收的,可以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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