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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

来源:律界星2022-05-278868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 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能够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具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有诉讼权利能力,又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够亲自实施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

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能够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具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有诉讼权利能力,又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够亲自实施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如果只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无诉讼行为能力,则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有诉讼为能力和无诉讼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有诉讼行为能力意味着能够亲自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情况下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而在我国民事行为能力被分为,因此有理由相信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问题,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原则上有相同之处。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知识介绍。如果您有民事纠纷需要靠民事诉讼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首先,您需要确定您是否拥有民事诉讼能力。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民事诉讼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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