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与欠据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诉讼时效的
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借出了款项,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由借款人收到款项并出具借据,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对于未约定(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可以凭借据随时主张权利,但要给义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
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借出了款项,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由借款人收到款项并出具借据,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对于未约定(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可以凭借据随时主张权利,但要给义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义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义务。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时,其诉讼时效则从拒绝之日开始算。
欠据则不是一种合同关系。所谓“欠”,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双方才达成的合意和妥协,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同意和接受债务人出具欠据,可以说是债权人的下下之策和无奈之举。此时,债权人应该意识到其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为欠据毕竟不是现金,即便是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据,也说不准届时一定就能兑现。欠款本来是债务人应该给付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不给付或不能及时给付债权人后,债务人才向债权人出具欠据,对此,无论从逻辑上或情理上讲,均可认定债权人的权利已经遭致了侵害。因此,由其引发的债权请求权,其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从书写欠据之日开始起算。由此可以推定,对于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据,债权人也可以在还欠款之日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必等到还欠款日期到来之时或之后。最高法院于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法复(1994)3号《关于债务人因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要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其规定的本意亦正在于此。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借出了款项,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由借款人收到款项并出具借据,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对于未约定(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可以凭借据随时主张权利,但要给义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界星相关律师。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
离婚律师费用多少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
一、什么是律师风险代理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2、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
律师函的内容包括哪些事项 律师函的内容: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永州律师解说: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
律师遗嘱见证的必要性 律师遗嘱见证必要性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权力的保障,更重要的是与国外司法,国际惯例永久不能分开
律师费用谁承担:实际问题探讨 一般律师费用承担问题有三种: 1、由败诉方承担 2、各自承担为主,特别申请为辅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我要要请一名律师帮我打刑事案件官司,想咨询一下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渭南律师解答: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