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回迁房合同有诉讼时效期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产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是有诉讼期限的,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要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
3、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
4、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或未按照规定程序对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则被拆迁人无法得知房屋重置价格的真实情况,均应视为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认定无效。
5、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效力。
6、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8、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法院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9、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0、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11、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产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是有诉讼期限的,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要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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