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应否依职权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我国当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或相应的司法解释。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对此都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审判实践中的做法各异,操作不够规范、统一。有观点认为:我国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无论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否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法院都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诉讼时效。其理由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要求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时效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并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2.我国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证据的规定均没有明确规定被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我国目前并无强制答辩制度,因此即使被告在答辩中未主张时效抗辩,法院也应主动审查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对查实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法院不应主动审查民事诉讼时效问题。理由如下:
其一,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以实现其合法权益,并不是为了处罚或制裁未及时行使民事权利的权利人,更不是为了强行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其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事实是债务人免予被强制履行债务的法定阻却事由,属于债务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债务人对自己的权利享有自主处分权,其可以主动行使,也可以放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处分原则和私法自治的原则,法院不应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
其三,当前大多数国家民诉法一般都明确规定法院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诉讼时效是一种通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二千九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官不得主动提起没有主张的时效”、日本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除非当事人援用时效,法院不得依据时效进行裁判。”
其四,法院是审判机关,其在民事诉讼中应坚持“不告不理、居中裁判”的原则,其审查的范围一般限于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包括原告的诉称和被告的辩称),对双方当事人均未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除非其明显违法,否则法院不应主动加以干涉,以充分体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放开
一、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20000
公开发行证券律师工作报告中律师的法律责任 公开发行证券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中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与发行有关
一、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
二审上诉费去哪里交 二审法院。 上诉和二审是一个概念,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应该提出上诉的请求,根据上诉请求的标的计算诉讼
对方欠钱起诉律师费要多少 费用不定。 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律师要收多少代理费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案件收费不一。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