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9-03-23
为正确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债权人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一)金融机构通过特种转帐传票从债务人帐户扣收欠款本息,有银行转帐传票底单和原始会计凭证予以证实的;
(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等主张权利行为的公证文书,符合公证文书制作要求的,但有相反证据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三)由于债务人住所地变更,使债权人难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四)债权人提供邮政部门出具的邮寄、电报收据以主张其通过邮寄、电报的方式向债务人催收债务的,但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邮寄的函件和电报没有催收债务内容的除外;
(五)债权人以其他合理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
第二条无效合同产生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一)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因对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尔后合同被仲裁机关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返还依无效合
同取得的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从确认合同无效的仲裁裁决或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向债务人明确债务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了履行债务计划,债权人没有异议的,诉讼时效从履行计划载明的最后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债务人没有对债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对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予审查,但二审法院不得以债务人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为由,对债务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审查。
第六条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或还款承诺书的,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
个人经济纠纷按多少交律师费? 通常,经济纠纷的案子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签定协议。
一、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
一、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
法院开庭后对方撤诉律师费怎么收 按照和律师的协议处理,如果律师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律师费不予退回。如果案情较大,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放开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
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
什么叫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
请律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正式聘请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方可成立。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