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侵权法而言,权利被侵害之时,同时请求权产生,可以说权利被侵害之时与“请求权得行使之时”是一致的。作为债权法而言,有期债权因为有履行期限的存在,自履行期限届满才产生债权的请求权,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就产生了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债务,就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应该说,有期债权请求权的产生时间和债权被侵害的时间完全一致。
再次,无期债权请求权的产生时间和无期债权被侵害的时间也是一致的。
无期债权,一般指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或者其他形式表现的欠款。这种债权一般是依据合同履行所形成的结果。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一方履行了义务,而另一方接受履行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还款而出具欠条;二是双方没有约定履行还款期限,在一方履行终了后,另一方出具欠条,此时的情况与合同上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具有相同的性质。
对于前一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可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将该种情况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情形,此种欠条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从欠条形成之日再一次起算诉讼时效。如果仅仅针对该张欠条而言,似乎将其理解为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条成立之日起算也无不可。
对后一种情况,双方从没有约定过还款期限,实际上属于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2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依据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无期(合同)债权的债权成立需要先向向债务人请求,等到宽展期之后才能成立,此时才能行使真正意义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只有在宽展期到期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才发生侵害债权的情况。由此看来,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无约定期限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需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一个是宽展期到期。
双方当事人没有就付款期限达成过任何协议,因此,本案实际上属于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应该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才能起算诉讼时期限。
公司欠款纠纷,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纠纷,出现的法律问题,也是千差万别。律界星小编将在今后的文章中,陆续同大家一起分析,希望能给您带来必要的帮助。
起诉探视权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1、你可依据你们的合同而约定。 2、一般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3、
国家赔偿用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
案件中显现出以下几个问题是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 存在的问题 (一)程序方面的问题 ①是主体不全。有的行政机关在
个人经济纠纷按多少交律师费? 通常,经济纠纷的案子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签定协议。
法律援助律师费是多少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
律师保密义务的例外规定有哪些 中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下称《规范》)规定的律师对委托人的保密义务不是绝对的。换句话说
诉讼时效通常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依据民法理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
工伤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
委托律师一般需要哪些流程 一、初步洽谈咨询 可以先在电话里简明扼要的讲明的基本案情,并简洁明了的回答律师的询问,律师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