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老邢从高架板上掉下去时,顺手抓住了我的脚。老邢因头部着地一命呜呼,我被拖下来后腰椎受伤落下终身残疾。”邵某日前致电本报咨询:“出事当日,公司即把我们送到医院。在好吃好喝招待中,我不知道还有认定工伤这道手续,公司也没人提这件事。现在,过了一年期限无法再认定工伤。这个时候,我想要回应得的补偿该怎么办?”
据了解,邵某和老邢是该公司机械维修工。去年4月在抢修设备过程中,他俩登上了临时搭建的6米高的架子。坚固螺拴时,老邢因用力过猛,扳手滑脱后顺势栽了下来。老邢下意识的一挥手,竟然抓住邵某的左腿,俩人一起摔到地上。老邢死亡后领到一笔经济补偿金。邵某说:“我今年才39岁,又伤不致死,还能活很多年。如果拿不到工伤待遇,以后怎样治伤、从哪里获取生活费都是问题。”
徐州律师了解到老邢和邵某系该公司接收的派遣员工,因而该公司未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一年时限,邵某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待遇了。
不过,邵某还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但前提是不能超过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诉讼时两年的时间限制。否则,其损失将更惨重。
邵某现在可以起诉该公司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两年。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建议,因邵某所受的伤害系由老邢在工作中造成的,该责任应由接受派遣的该公司承担。现在,邵某可先行与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再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您带来的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条款协助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1、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执行程序 1、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的定义 狭义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只包括对司法裁判的执行程序,它是指人民
欠工资不给起诉,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一)公司拖欠工资,对于拖欠工资的,无钱请律师的情况,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
撤销土地经营权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销了土地经营权证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在撤销之日起6个
一、合同的主债务可否与违约金分别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就同一债务关系,可以就违约金和主债务分别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费最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
居民吕先生的父亲于2001年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90平米的住房。父亲在世时,这套房子由吕先生的父亲和吕先生的弟弟一家人一
一、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
合并审理需要分别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规定了大量的合并审理规范,归纳起来有两种情形:应当合并审理和可以合并审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