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人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请求权,法院才保护其权利。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继承人即丧失胜诉权。
在我们办理继承公证中,经常会有实际占有财产的继承人以其他继承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保护,丧失胜诉权为条件,来申办继承公证。以下面二个继承案件为例:
【事例一】李甲、李乙的父母(其父母也都先于本人去世)于2002年先后病故,留下一栋房屋,该房一直由长子李甲占用。甲乙为继承此房屋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2007年,次子李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法院以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弟弟李乙的诉讼请求。哥哥李甲拿着法院的裁定,来到公证处申请自己一人继承此房屋。
【事例二】某A、某B的父母(其父母也都先于本人去世)于1985年先后病故,留下一栋房屋,该房一直由长子A占用。弟弟B二十多年未对此房屋的继承权提出请求。2008年哥哥A以弟弟B超过20年继承诉讼时效为依据,来到公证处申请自己一人继承此房屋。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为他们出具公证书呢?我的意见:不能。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同时,对于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在《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中也明确指出:“各继承人都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诉争的房屋应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之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且未进行遗产分割,则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同共有状态,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这种共同共有状态也不会改变。因此如果仅以其他继承人超过诉讼时效(或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为由,就认为他们丧失了继承权是不正确的。
诉讼时效通常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依据民法理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
案件中显现出以下几个问题是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 存在的问题 (一)程序方面的问题 ①是主体不全。有的行政机关在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
(一)诉讼费用的种类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可以使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放开
经济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经济类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规定的,律师收取服务费有市场指导价与政府指导价两种,当事人
哪些案件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 1、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
律师收费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一般都是按争议的标的额收取的,但可以进一步商谈。 由于民事案件律
一、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