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作为消灭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则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在各国民法的规定中,均为强行性规范,不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其强行性表现为,诉讼时效的期间不得由当事人约定,诉讼时效利益不得由当事人预先抛弃。那么,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进行履行,法律是否予以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条规定肯定了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受法律保护。法释(1999)7号《批复》则从“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角度”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予以保护。这个《批复》是针对河北高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作出的答复意见,内容是:“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与该批复精神一致的司法解释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7)4号批复《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以(2003)民二他字第59号函复重庆高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可参照法释(1999)7号批复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上述批复不同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无论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还是债务人在逾期贷款催收文书上签收,其着眼点均在于双方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当事人双方对原债务进行重新确认,受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这种观点建立在胜诉权消灭说的基础上。按照胜诉权消灭说的理论,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只丧失了胜诉权,即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并未丧失其实体民事权利,也没有丧失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存在,只是变成了自然之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原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是就原债务的履行达成了一个新协议,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这个继续履行原债务的新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在适用该批复时应注意当事人双方的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借贷双方对逾期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是一个双方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对履行原债务达成一致,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才能认定为成立了一个新合同,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有明确的催收表示,应结合文书的名称和内容综合判断;第二,逾期催款通知应得到债务人的认可和同意,有愿意继续履行的意思表示。
目前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时效的效力应采抗辩权发生说,债务人在逾期催款文书上的签收行为是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事后放弃,义务人没有行使此项抗辩权,则在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义务人仍然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法。笔者认为,这种学说与胜诉权消灭说在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保护方面并无矛盾
关于前面文章(《最高关于已过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汇总(二)》)所提及的贷款对账签证单无催收意思,不应视为安徽投资集团主张债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互发对账单进行对账结算的情况很普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对账单能否作为催收文书的认定也不完全统一。本案安徽投资集团向临泉县供电局发出的“贷款对账签证单”,能否认定为《批复》中所指的催款通知书,应结合“贷款对账单”的用途和内容来进行判断。根据银监会、银行等有关人士提供的咨询意见,贷款对账签证单是反映资金的进出走向和数额的文书,用于借贷双方核对账目,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催收贷款一般都用固定格式的催款通知单或催收逾期贷款通知单。本案贷款对账签证单的内容,反映了贷款本金数额和债权人单方计算的利息数额,但并没有催收或要求继续履行的明确意思,因此,本案贷款对账单不属于(1999)7号《批复》中所指的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
债务人签署“通知收到”的行为,不具有偿还过期债务的意思:
债务人临泉县供电局的局长张修法在“贷款对账单”上签署“通知收到”,不同于普通的签字或盖章行为,一是其对贷款对账单中所列本金和利息的数额是否认可,意思表示不清楚;二是“通知收到”的表述反映了债务人接收对账单的客观事实,但推断不出其有同意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思。
因此,债务人在没有催收内容的对账签证单上的签收行为,不能认定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原债务的履行进行了重新确认。
维护诉讼时效的制度刚性,对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的保护应适度从严。
在此案的审查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法律应作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解释,对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意思不应过于苛刻,只要债务人签收了就应视为其同意履行债务。
我们认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是司法实践应该坚持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当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时,应尽量作有利于债权人的解释,这一价值取向无可厚非。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对自然之债的保护应不同于普通债权,要适度从严,以维护诉讼时效的制度刚性。法律设置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就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这也是交易安全和快捷的基本要求。安徽投资集团在债权到期5年内一直不主张权利,是对自己权利的怠于行使,其应对自己未及时主张权利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从维护诉讼时效的法定性和制度刚性出发,也不宜认定安徽投资集团发出贷款对账签证单、供电局签署“通知收到”的行为是当事人双方对逾期债务进行重新确认。
深圳请律师打官司怎么收费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
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如何收取 一、山东省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刑事案件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刑事案件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律师收费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
全国有统一律师收费标准吗 因为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经济水平不一,所以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为此小编为您准备了云南的收费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 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
离婚律师费用多少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