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二、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三、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四、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五、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以上是由律界星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债权催收的一些技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法律援助律师费是多少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
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
刑事案件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刑事案件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律师收费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
诉讼时效通常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依据民法理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
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2015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
一、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