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年限-律界星

刑事诉讼时效年限

来源:律界星2022-05-291388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时效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时效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时效年限的规定。这样我们才能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相应的刑事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说更能维护好相关的合法权益,这点大家就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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