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文书应该怎么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4、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6、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离婚吧涉外诉讼文书送达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律界星平台的律师,由他们为您进行更优质的服务。
一、我国对涉外婚姻登记管理的指导思想 凡在中国境内办理的涉外婚姻,一律遵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
涉外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涉外复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1、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
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并且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
一、涉外离婚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和。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
中国涉外婚姻法律法规规定有哪些 1、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由此可
「案情」 申请人:蒋筱敏,男,37岁,中国籍,住中国西安市西安外国语学院家属区。 1985年10月2日,申请人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