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此外,如果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除非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九条之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你提出的“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问题,事实婚姻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了,年代不一样了,在结婚之前就同居的在现在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了,而且是大部分的趋势,关于事实婚姻怎样解除的,在上文中已经解释。如果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律界星的律师。
案情介绍 7月30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解除原告王*亮与被告易*英的同居关系,非婚
我国事实婚姻的产生原因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但事实婚姻却一直是屡禁不绝的,且还有发展扩大的趋势,为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5种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
乐音果律师:本律师所代理过的众多离婚案件,因第三者而导致的离婚,占有一半以上,甚至更多。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往往非常愤怒而
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 (一)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具有5个原则: 1.婚姻自由。 是指男女双方有依法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不受对方强迫
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了?这是法院判决夫妻是否离婚的关键,然而感情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很难有一个明显的判断标准,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