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初某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王某如不与他结婚,就杀死她一家。慑于初某的淫威,2001年12月,王某违心与初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初某常因生活琐事对王某大打出手。随着矛盾的加剧,王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一痛苦的婚姻关系,并于今年6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与初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调查认为,王某与初某结婚前,初某结婚前,初某确实存在威胁、恐吓等言行。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法院判决王某与初某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予以撤销。
评析: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的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本案中,初某采用威胁的手段与王某结婚,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撤销这一婚姻的判决是正确的。应当指出的是,当事人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请求撤销婚姻的,就不能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作者单位:河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来源:律界星
近年来,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案件日益增多。受理这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并照顾到他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一、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提起离婚诉讼。二、符合受理条件的法...
姘居和事实婚姻有什么不同?姘居和事实婚姻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实二者存在着原则区别: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都无配偶,姘
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赠与物如果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财产,则赠与人对赠与物拥有完整的所
对于事实婚姻,一般不承认法律效力。但在具体处理时又区分情况,正确解决。 对于事实婚姻中,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
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二、凡申请夫妻投靠
一、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如果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年龄,即男不到22周岁,女不到20周岁,而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
新的《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如何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原则性规定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