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属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属于。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通过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仅限《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情形。
2、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只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而女方即便是内心不自愿,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表现为顺从的状态,登记人员无法判断其真实的内心想法。因此,不能以“结婚非本意”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3、“结婚证”作为确立双方夫妻身份关系的有效证明具有公信力,只要持证者具备登记结婚的实质要件,就应当认可“结婚证”记载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合法性。
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女子为救治家人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应遵循她是否受胁迫的原则。婚姻应该要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要是其中一方有存在非自愿的情况,事后可以去咨询下是否能撤销婚姻。律界星上面有许多了解婚姻的律师,有需要申请可撤销婚姻的人不妨来网站上咨询了解清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
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
实施后,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系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二、凡申请夫妻投靠
该条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
根据法律规定: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2、你们签署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个具体参考标准:(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
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20%,以抵押贷款8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