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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来源:律界星2022-06-063759人看过
导读: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具有私分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具有私分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4、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一)私分国有资产给多数人与共同贪污的界定,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两罪同时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之中。由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在主体上肯定不是一人而是数人所为,所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数个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共同贪污罪容易被混淆。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把握∶

1、从主体和主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是单位,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体现的是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是为了个人中饱私囊,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2、从客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为单位成员谋利;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3、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其范围要大于国有资产。

(二)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与贪污的界定,有人认为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是贪污行为,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贪污罪是建立在个别人自己私自私分给自己的前提上,而不是单位私分给个人。从主体上讲,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是以单位名义私分的,贪污罪的主体是个人,并不体现单位意志。从财物的流向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罪中被私分的财物未必是给了做出私分决定的人,而贪污罪中被贪污的财物则是到了贪污人手中。

(三)国有公司、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分,国有公司、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转为职工集体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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