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共同犯罪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国库这几种方式。
(一)追缴
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违法所得是物的,应当追缴原物,若非原物,则不宜追缴。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作用,应当是原物。
第二,对于违法所得的钱款,应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学界存在争论。货币本身就是一般等价物,特点就是流通性和统一性,因此违法所得的货币不是特定物,而是种类物,只要有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且犯罪分子有钱款可以执行的,都应当追缴。
(二)责令退赔
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无法追缴指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原物灭失或丧失原有价值。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原物灭失的情况下,本着犯罪分子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应责令其按原物的价值赔偿相应的钱款。
第二,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的,即原物因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不具有追及性。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其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若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即时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刑法上对于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未作规定,因此许多学者根据我国传统的民法及刑法理念认为,法律禁止赃物流通,因而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是钱款的,无可追缴的钱款。
退赔的主体,应是具有违法所得的犯罪分子,退赔的客体应是通过被起诉的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所得,共同犯罪中,共犯人应对共犯的共同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所得承担连带退赔责任。这里有一个常见的案件类型,盗窃及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犯罪分子常常被一同起诉,然而他们并非共同犯罪,对于退赔,他们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收赃者已经将所收赃物以正常交易的状态转卖,盗窃罪的犯罪分子应对其所窃物品承担退赔责任,收赃罪的犯罪分子则只对收赃后再转卖后的非法所得承担退赔责任;若收赃者收赃后还未转卖,则因收赃者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的性质对该赃物应作为盗窃者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而非作为收赃者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你介绍的有关“刑事共同犯罪追缴违法所得”的内容,综合以上内容看来,即使在有司法的严格执法下,还是有很多人铤而走险违法获取巨大利益。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刑法单位犯罪罪名都有什么 1、刑法单位犯罪罪名有:单位犯罪单罚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单位犯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
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
一、骗购外汇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向其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
从犯的刑事责任 一、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
一、虚假破产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
一、非法私藏枪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