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
一、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如何处罚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被胁迫的程度。因为被胁迫的程度与其意志自由程度是成反比例的,当然也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例。被胁迫的程度轻,说明他参加犯罪的自觉自愿程度大一些。相应地来说,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要严重一些,反之亦然。
二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综合上面的介绍,对于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如何处罚,法律都有相应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共同犯罪胁从犯如何处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界星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
一、倒卖车票、船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倒卖车票、船票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
一、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
一、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
一、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
一、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一、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
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