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律界星

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来源:律界星2022-06-069404人看过
导读:一、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也是包括了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2、共同犯罪人的主观

一、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也是包括了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2、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意思必须是共同犯罪上的故意。

3、共同犯罪人的可观意思必须是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

4、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共同犯同一件犯罪事情。

二、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1、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胁从犯如何处罚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三、我国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

我国刑法对共犯的分类,学者们一般认为采纳的是混合分类法,又称折衷分类法:以作用分类法为主,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兼顾分工分类法,考虑到教唆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将其加为法定的共同犯罪人种类之一。

以上是律界星小编整理的关于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