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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来源:律界星2022-03-293256人看过
导读: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

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2、结婚时间;

3、结婚地点;

4、婚后感情情况如何,有无具体事件,如第三者等。

(三)离婚的原因;

双方就离婚事项有无沟通,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是否曾经达成某种协议,最好提供详细经过;

(四)财产情况清单:

房屋地址,购买时间及金额,有无产权证,如为按揭,首付多少,尚欠多少;

房屋现价值多少;

车辆情况,具体事项如上;

公司股份(合伙份额)财产、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股东姓名、人数及比例;

企业注册地点及注册时间;

有无股票、债券;

有无其他财产,如存款等;

有无其他债权、债务、具体多少。

(五)子女情况

1、子女姓名、年龄、性别等;

2、子女对跟谁有无倾向。

(六)在对方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对于财产和子女问题,有无具体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简单的离婚诉讼材料就是小编上述的几点,诉讼离婚中还有两项特殊保护,对现役军人以及未成年子女问题。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有一定的了解,更甚是熟悉里面的法律条文。如果您还有想要了解的关于婚姻家庭法方面的知识,可以向律界星在线律师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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