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定罪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参照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认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运输出境的,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成立本罪。
对于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后,又走私的,宜实行数罪并罚。
律界星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刑法中,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犯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上。欢迎进行律界星在线法律咨询。
聚众斗殴多次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多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过失犯罪中有主从犯吗 在过失犯罪中是没有主犯和从犯的,如果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
刑法洗钱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
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有以下方面的异同点: 一、文义辩析 从侵权竞合与共同侵权概念表述上来看,两者表述的侵权形态的内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
律师过失犯罪吊销律师资格证吗 依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过失犯罪的是不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但如果是故意犯罪被判刑的
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
间接正犯有哪几种类型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
如何判断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1、构成诈骗罪的核心条件是行为人以欺骗方法使受害人“自愿、主动”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