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王某共谋以诱骗他人进行按摩的方式,伺机对被害人的财物实施盗窃,并在重庆市黔江区太平岗租赁房屋用于作案。2015年8月3日上午,王某在黔江区城东街道某广场附近遇到被害人常某某,询问其是否需要按摩服务,常某某表示需要后,王某将其带至租赁的房屋内,让常某某将自己的衣裤脱掉,连同其随身携带的挎包一起放在房内桌子上。王某让常某某趴在床上,假装给其做按摩。在房间外的白某听到王某在给被害人敲背的声音后,按照事前约定进入未上锁的房间,将常某某挎包内的10600元现金盗走。白某得手后,王某也假借上厕所为由离开现场。事后,白某对王某谎称只窃得2600元钱,并分给王某1300元赃款,独吞了剩下的1万元现金。
【分歧】
对于白某隐瞒的1万元钱,王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讨论过程中有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主观上对白某隐瞒的1万元钱不知情,缺乏犯罪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应当对该1万元钱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应当对白某隐瞒的1万元钱承担刑事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是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为“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和让被害人的财物处于一定程度的失控状态创造了条件和便利,二人的行为属于分工不同,故应当适用“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即共同对白某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的盗窃10600元现金的结果全部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被告人王某对被盗财物的数额在主观上不存在认识错误。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即使其中部分行为人隐瞒了实际窃取数额,被隐瞒者仍然要按实际窃取数额承担责任,所以,王某应对白某窃取的10600元现金全部承担责任。
最后,对被告人王某的量刑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王某率先提出犯意,实行犯罪时色诱被害人,让被害人放松警惕、财物脱离视线,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考虑到王某在案中所分得财物较少及案发后全部退赃情节、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
一、诋毁商业信誉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诋毁商业信誉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
一、倒卖武器装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客体要件
一、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有关出入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
一、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