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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来源:律界星2022-06-081961人看过
导读: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以下情况: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能够分为哪几种情况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以下情况: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起算与执行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在附加使用的时候,其刑期与主刑的刑期是相关联的。而在我国对于那么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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