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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人员能办公司吗

来源:律界星2022-06-115818人看过
导读:一、假释结束后可以开办公司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

一、假释结束后可以开办公司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可以,但有时间限制,刚假释结束时一般不可以的。

二、假释后如何管理

《刑法》

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假释期满办理社区矫正期满手续。

三、被假释后又犯罪是否会判定累犯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都不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作为开办公司的法人代表,刚刚才假释结束不会令人信服,当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国家人士积极鼓励各级人士创新创业的,一般需要三年,服过刑的人和一些被法律惩治的人也就可以自己创办公司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界星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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