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
2、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执行缓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处所说刑期和刑种,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此外,管制和处以附加刑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因为这两种刑本身都比较轻,而且都不剥夺人身自由,因此不需要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并非所有满足条件1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法官需要根据犯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综合判断。具体来说,判断标准包括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或者犯罪人在犯罪后积极退赃,尽量减小犯罪造成的损害,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等等。
3、必须不是累犯
如果犯罪人是累犯,那么就绝对禁止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说明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
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6、缓刑本身就是一种不是必须要执行原来刑事处罚的一种替代性质的刑罚,根据《刑法》,只要通过了缓刑考验期,那么最后刑期满了之后,由缓刑的执行机关宣布刑罚结束。若是考验期内,又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此时缓刑结束,执行有期徒刑处罚。
有期徒刑判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得多,但是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
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
看守所收押对象具体是哪些人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
社区矫正的执行方法有哪些 社区矫正的执行方法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
有期徒刑的上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
(1)租(借)用关系。 由于租用人或借用人与车主之间并不存在执行职务的关系,因此依据规定,应由租用人或借用人作为责任的
犯罪有案底对于个人名声和办事都可能会有所影响,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行政拘留即通...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法律依据是《...
罚金刑的执行问题是目前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据资料表明,罚金案件的执结率不足5%,中止执行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