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危险驾驶肇事司机未报警但是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是否构成自首-律界星

醉驾后危险驾驶肇事司机未报警但是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是否构成自首

来源:律界星2022-06-151147人看过
导读:危险驾驶肇事司机未报警但是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是否构成自首 该情况只能认定为自动投案,还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认定为自首。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危险驾驶肇事司机未报警但是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是否构成自首

该情况只能认定为自动投案,还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认定为自首。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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