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律界星

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律界星2022-06-201209人看过
导读:一、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生产伪劣兽药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1)生产的伪劣兽药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

一、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生产伪劣兽药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1)生产的伪劣兽药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二、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所谓假,是指农药、化肥、兽药的成份名称不符合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应当含有的成份名称,或用非农药、非兽药、非化肥冒充农药、兽药、化肥,或用此种农药、兽药、化肥代替另一种农药、兽药或化肥,以及其他应按假的来处理的农药、兽药和化肥,如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或者国务院农牧业行政管理机关明文规定禁止生产或销售的兽药等。

2、销售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与价值。失去使用效能,则就是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因过期、受潮、变质等原因已经丧失其有利的作用及价值。使用它已无法产生出其应有的效果,如农药已无法防治病、虫、害,化肥已不能给植物养分而促使其生产等等。

3、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及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次品、劣品,其虽有一定的使用效能,但无法达到合格产品所应有的使用效能,如农药、兽药、化肥的成份与产品质量标准不相符合,超过有效期尚未完全丧失效用等。这点与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上述物品不同,后者是对于所要防治的或应该达到的目的是毫无效果。

兽药是关系到养殖人员对牲畜的正常养殖的重要生产资料,对于犯罪分子生产伪劣兽药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害了相关人员合法财产的行为,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量刑处罚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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