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甲、乙于199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0年2月15日,时年不满20周岁的甲女便冒充其姐的名义与乙男在某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并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婚后甲、乙夫妻感情一般。同年9月17日生育一女儿,现随原告生活。自2003年起,双方因性格不合,各居异地分居生活至今,致使夫妻关系不睦,感情日益冷淡,甲提出与乙离婚。
[分歧]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就案件的定性问题,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的下限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本案中甲、乙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甲不满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本案应按无效婚姻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甲、乙双方是在《条例》公布实施后,未到法定婚龄,骗取政府登记的,虽然现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所以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在起诉提出离婚时,婚龄不合的情形已经消失,甲、乙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经政府登记,仅管结婚程序存在一定瑕疵,但经过矫正不致影响其婚姻关系的存在,所以应按离婚纠纷处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当事人因未达婚龄,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结婚的现象,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普遍存在,也因此,男女双方同居至达法定婚龄后,因感情破裂或因一时冲动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目前,对于这类案件如何定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对该类案件的处理在不同的法院或不同的法官会得出绝然不同的处理结果。实践中,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宣布婚姻无效;二是解除同居关系;三是按可撤销的婚姻处理;四是按离婚纠纷处理。造成一案多果,有悖法制统一性原则,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其实,法律已对“无效婚姻”、“同居关系”和“可撤销的婚姻”作了明确界定。《婚姻法》采取列举的方式,将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等四种情形归于无效婚姻的范畴;把胁迫结婚的情形归于可撤销的婚姻范畴。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出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很显然,当事人因未达婚龄,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结婚,在已达婚龄后,又提出离婚的,这种情形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范畴。但是否符合“无效婚姻”中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呢。“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一原则性规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没有达到法定结婚的下限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二是已经政府登记结婚;三是婚龄不合的事实还处在一种持续状态。换言之,当男女双方或一方因婚龄不合,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政府登记,经过若干时间后,婚龄不合的情形已经消失,这种情形不能归属于无效婚姻的范畴。
一、婚内出轨怎么处理小三 1、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的话,则可以起诉小三,但同时配偶也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仍然归夫妻双方,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一、怎样算分居两年 1、双方当事人在2年期间没有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并且未在此期间内发生性关系的一般就能够认定为分居两
一、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何时实行 1、离婚冷静期的实行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对个人财产进行调查的,除非一方向法院申请调查,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才会调查。法...
一、婚前签订的出轨协议书有效吗 1、男女在结婚前,为了防止一方出轨签订出轨协议书的,符合以下条件,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若是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则
一、两年分居的证明是什么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
一、关于聋哑人的离婚规定有哪些 1、法律没有单独对聋哑人离婚作出规定,所以聋哑人和普通人离婚程序一样。 2、如果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