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应当如何处罚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哪些是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强迫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决定》第二条所列四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四项情形之外扩大范围。
九、对《决定》中提到的“他人”、“多人”、“多次”应当怎样理解?
(一)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二)《决定》和本解答中的。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说明]
(一)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三)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四)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所设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
综上,组织、强迫卖淫罪,本罪一般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的为12年以下,我国刑法是特别重的。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欢迎到律界星在线咨询,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有效地震慑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力度,及时采集和锁定
诈骗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诈骗到财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
管制是我国的刑罚的一种。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特...
有期徒刑的缓刑是如何执行的 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
抢劫是重罪,刑罚是三年起步,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判处管制或拘役。如果抢劫致人死亡的,最高是可以判处死刑...
服刑人员提前释放就是假释,服刑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假释,经批准后就能提前释放。法律依据是《中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有期徒刑判刑的刑期计算是如何的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
犯罪有案底对于个人名声和办事都可能会有所影响,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行政拘留即通...
经查,王某与陈某分别开了一家股票现货交易店,相距不算远,生意之间有竞争。而陈某的店铺给客户的返点和返手续费都比王某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