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的,或者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百分之五十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重伤一人或自杀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每增加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因具有下列情形而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除外:
(1)多次抢夺的;
(2)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辆抢夺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4)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5)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6)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7)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8)导致他人轻伤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9)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
(2)在案发前主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关于抢夺罪,无论在哪个地方都必须要达到了立案标准后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抢夺罪犯罪数额方面,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规定的数额标准也有所差异。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
有期徒刑的上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怎么减刑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
社区矫正的执行方法有哪些 社区矫正的执行方法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
一、邮局投递员私自开拆隐匿举报信该如何处理 1、邮局投递员私自开拆或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有期徒刑的特征有哪些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
如何计算有期徒刑刑期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