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有哪些内容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认定本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
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由于违法道路和交通的法律法规,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造成他们死亡和受伤的事件。与故意犯罪相比较,损害结果并不是行为所追求的,但是却是主观上因当预见的。在此华律小编提示大家,交通肇事罪认定的作用在于与其他犯罪相区别,并在处罚上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相对其他犯罪,该犯罪的处罚是较轻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疲劳驾驶怎么处罚 所谓疲劳驾驶是指驾驶者长时间身体处于疲劳状态开车,疲劳驾驶是引起种种车祸的隐患。
一、汽车未年审上路会怎样 汽车未年审上路行驶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让驾驶员补办年审
首先明确什么是逃逸致人死亡,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发生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
一、电动车超标无证驾驶和事故定责有关系吗 是有关的,具体按照交管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双
一、交通意外包含哪些 交通意外包含如下: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
一、本人不在家车辆需要年审怎么办 机动车检验是不需要本人亲自处理的,当事人不在家不能亲自检测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检测
一、无证驾驶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或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
一、肇事报警责任划分后怎么理赔 交警确定事故的责任后,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对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协
一、 驾驶套牌车撞死了人怎么处罚 驾驶套牌车撞死了人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带二
一、合格证书和摩托车对不上能上牌吗 合格证书和摩托车对不上不能上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