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4日下午,聋哑人李某应朋友的邀请吃饭,向好友陶某借摩托车。陶某明知李某为聋哑人不能驾车,还是将摩托车出借。当日21:00许,李某醉酒后在316国道与杜某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向东逃逸又将王某撞伤,王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驾车肇事撞死人后,受害人王某家属将陶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承担赔偿责任。检察院对李某驾车肇事的行为也提起了刑事诉讼。
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7万余元;陶某明知李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而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其驾驶,责令赔偿2万余元。
案例分析
确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与特定的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关系的人从学理上说,被称做机动车的保有人,一般是机动车的所有人,但也不尽然,如某人将车送交机动车修理公司检修,修理工擅自将车开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而由修理公司承担责任;又如某些公司将本公司车辆作为福利交给职员使用,除定期包销部分费用外,不进行任何管理,如果职员肇事,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在借(租)用机动车的案件中应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借(租)人明知借(租)用人无驾驶资格或技能仍然出借或出租的,借用或租用关系双方当事人均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出借(租)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如将车借给了有驾驶执照的人,在赔偿受害人后,可以向借(租)用人追偿。本案的摩托车所有人陶某虽然将车借给了他的朋友聋哑人李某,但借用并不改变保有人的地位,借用人不是机动车的保有人,何况本案中借用人李某还不具有驾驶资格,实际上就是没有支配机动车的能力,所有人陶某将车借给他具有过失,作为摩托车的保有人,他比照雇主责任的规定,应与肇事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单独承担责任。
律师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驾驶资格或有其他违法驾驶行为的,单独或与借用人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开车逃逸怎么认定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
一、交通肇事后驾驶员离开现场是不是逃逸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
交通肇事事故肋骨断了赔偿多少钱 1、报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如你描述属实,应为对方全责。具体以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后判定为准。
发生事故肇事逃逸的会判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治安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
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
被追尾前车司机去医院构成肇事逃逸吗 如果是被追尾者认为没碰伤,自己走了,不是逃逸;如果追尾者碰撞别人的车又逃走就是肇事
重大事故逃逸致人员死亡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
交通肇事重大事故如何认定 一般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怎么认定责任的,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上来看看。 交通肇事
交通逃逸罪判几年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