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护理费证据
1、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须需要两人以上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2、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就为住院的时间,如出院小结。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则需要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3、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护理人员是亲朋戚友的,且有固定收入的,那应按照减少的实际收入来计算护理费,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的证明,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专门护理人员的,需要出具相关票据或能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索赔护理交通费证据包括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一)如何理解肇事逃逸的“逃逸” 从字面上理解,“逃逸”就是逃跑。交通肇事逃逸,即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让有关
肇事逃逸拘留后还会追究刑事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后果不严重进行行政处罚。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
车祸死亡精神损失费有啥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交通事故负全责怎么承担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 案件回放: 郭某驾驶的小汽车在国道上行驶的途中与贺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因天降大
一、退休教师去世的丧葬费是多少钱 1、退休教师去世的丧葬费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在世的实际工资来进行确定。
(一)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
一般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的责任原则,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都是一种民事责任。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