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律界星

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来源:律界星2022-04-138626人看过
导读: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只有在第三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时,无过错方才可以索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

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只有在第三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时,无过错方才可以索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对“过错方”要求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现重婚与他人进行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就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如果一方出现了过错,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的,但是一般不能够向第三者索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界星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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