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地役权能否进行不动产登记_律界星

民法典地役权能否进行不动产登记

来源:律界星2022-02-22499人看过
导读:首先需要明确,地役权肯定是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设立地役权时,可以...

首先需要明确,地役权肯定是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设立地役权时,可以办理登记。办理地役权登记时,要先签订地役权合同。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下面小编将简单介绍一下地役权人的权利,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